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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制度与商品品项之报备规定
【案例】 枫树网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枫树公司)台北分公司于105年3月23日及26日举办网路商机说明会及课程商品授课,与枫树公司105年1月至5月向公平会办理之课程商品内容与…
李礼仲 · 2017.08.01
【案例】 枫树网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枫树公司)台北分公司于105年3月23日及26日举办网路商机说明会及课程商品授课,与枫树公司105年1月至5月向公平会办理之课程商品内容与…
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24条「解除契约及终止契约关于商品之规定」,除不适用持有商品自可提领之日起算已逾6个月者,而服务型商品也准用。但服务与一般商品性质不同,且服务内容多样化,本规定对…
案情事实 多层次传销事业碧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水公司)提供公平交易委员会会员名册包含103年6、7月入会之传销商资料,惟查碧水公司系于103年7月16日始向公平会报备从事多层…
案例 欢欢公司民国104年6月举办「欢欢公司台湾开幕培训大会」引进美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公司、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及英国等不市场/分公司的传销计划,并透过该公司传销商及其网站招揽…
案例: 王旻旻于 103 年 3 月 10 日加入常常传销组织(下称常常),当日未提领商品并告知常常将择日领货,常常于 103 年 4 月与王旻旻沟通领货并协助宅配到府乙事,惟王旻…
多层次传销要在台湾永续发展有赖主管机关之行政指导与监督,及传销事业与传销商之自律与自治。 1992年2月公平交易法实施,将多层次传销多层次传销行为纳入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规范,主管机…
案例: 恒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发公司)之传销产品为手机门号委办服务,其运作方式主要系由传销商租用一定期间电信事业所提供手机门号服务,电信事业自传销商承租费用提拨一定金额作为支付恒…
多层次传销事业除事业名称变更外,其余销售商品品项变更,均需于实施前向公平会报备,以免违法。 案例 最猛公司是依多层次传销事业新增销售「最猛精油膏/50ml(3入)」、「最猛振波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