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多层次传销事业不得以「介绍他人参加」为经销商收入来源 多层次传销事业,应使其传销商之收入来源以合理市价推广、销售商品或服务为主,不得以介绍他人参加为主要收入来源。 案例 张美丽之好友王淑女向其推荐绝佳的投资机会,王女表示日前加入聚宝盆… 吴旭洲 · 2015.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