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传保会法律咨询个案:游走法律边缘的「人为组织排线」 合法经营之多层次传销事业的传销商,系以零售利润及与下线传销商间的业绩奖金差额为主要收入来源;而传销商若无须推广、销售商品给他人,而其主要收入來源,是介绍他人之加入,此举恐有违反多层… 林宜男、周于蓁 · 2015.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