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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整顿直销三把火
直销自'90年初传入后,发展情势十分迅速。截止'95年底止,「全国」共有直销企业163家,直销范围广及几十个城市,参加直销的人员约40~50万人。为了扬长避短去弊兴利,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同时也为了正当合法的直销业者健全发展,国院办公厅于'95年10月10日发布了「关于停止发展直销企业的通知」。
「通知」的主要内容是:1.立即停止批准成立直销企业;2.对现有直销企业进行审查清理;3.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直销的企业,或违反「关于制止直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告」以及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规定的企业,进行查处。
经过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直销企业的严格清理审查,对163家直销企业中未经批准即擅自开展直销的114家予以取缔,对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49家逐级审。查在严格把关下,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后批准的直销企业共有41家,分支机构13家。
整顿后的几点启示
总书记江泽民在14届五中全会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充分发展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加强宏观调控,都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二者缺一不可,……凡是应当由市场调节的经济活动,要进一步激发经济活力,……同时市场也存在著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一面,必须对市场活动加以正确指导和调控。」。因此,透过这次会议,把清理整顿过程中得到的启示总结出来,将使管理工作和直销实践得更好。
启示一:必须对直销的「双刃剑」特性高度重视。直销既是一种独具特色的行销方式,同时也是一种易为不法之徒利用的危险方式。正当且守法的直销,可以降低商品成本、防止假目的的伪劣、直销商既可消费又可获得应有报酬,使消费者得利,直销企业减少费用支出并获得稳定用户;不正当的、违法的直销,则欺诈消费者钱财、逃避国家税收、逃避监管。
启示二:直销的前途和命运,掌握在直销企业自己的手上。也就是说,直销能否在「中国」生存发展下去,直销企业自身的素质、动机、作风和管理是关键。凡是好的企业,都是把直销视为一项长远的事业,因而自律甚严,认真考虑消费者的利益;而有问题的企业,则从一开始就心存歹念,欺骗消费者、逃漏税、钻法律、管理和消费者缺乏经验的漏洞,迫使政府不得不采取严厉的整顿查处措施。
启示三:必须界定和宣传正当和不正当的直销的判识标准。许多民众和政府部门对正当和不正当的直销之间的区别并不清楚,甚至根本不知道,如果能够把其间的区别整理成简要、通俗的判识标准,经常向民众宣导,使之成为人们普遍了解的常识,相信即可防止不正当直销丛生。
启示四:必须对直销业者及其直销活动严加监管。为防止不法企业或合法企业中的不良分子钻法律漏洞,必须对直销业者之直销活动严加监管,务使直销活动成为透明状态,并定期、不定期地接受例行检查和突击检查。
未来努力的重点
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将锁定在日常的监管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件的要求,尽快制定出对直销企业及直销人员的管理办法。在此前提下,兹提出以下问题,请各地工商局和直销业者注意和重视。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负起督导直销企业和直销活动的责任。合法与违法的直销中间并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合法的直销如果没有完善管理,极有可能转向违法的直销。
2.直销企业必须高度自律,严格遵纪守法。被审查批准的直销公司,不是说一点毛病或违法行为都没有。我们是本著向前看的精神,看本质、看主流,做了批准的决定。这次获得批准的直销企业一定要珍惜自己得来不易的发展机遇,一改违法行为,在正确的轨道上发展自己的事业。「中国」的市场如此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