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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健康产业体质不良的四大肇因
中国健康产业企业若真的想走向国际舞台,下面四个问题就不得不认真以对。
问题一、中国健康产业主走药品剂型不合国际趋势
在国际上保健品已经大量食品化,以例如日本,特定保健用食品与中国保健食品类似。除营养素补充剂之外,日本的特定保健用食品都是食品形式,如饮料、奶制品、糕点、糖果等,而中国的保健食品大多以药品制剂形式出现。
国际上普遍强调保健食品的「食品属性」,目的是突出食物本身经常性的营养功能与循环性的消费特质。欧盟和美国虽然允许药物制剂形式作?保健功能食品,但也将其定置在「从属于膳食」的地位,作用只是补充膳食的不足,称作膳食或食物补充剂。
在这类?品标识和说明的内容中,也被要求以某种形式传达其功效必须以合理膳食?基础的信息。
中国很多健康产业企业把保健食品当作药的类似物来研发,向国外推广这类?品,当然会遇到更多法规和技术上的障碍。
问题二、功效定位与社会环境存大巨大差异
中国饮食文化传统中的特色就是药食同源,虽然西方也有这种理念,但是在其认识体系里,膳食的营养作用始终处于首位。与之不同,中国人食品药物和营养功用的划分相对模糊。
从目前保健食品剂形式「独大」中国健康产业市场的现象,则是对食品药性的过度放大。虽然中国政府的有关法规明确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但是在市场推广中常被模糊化处理。这种现实有著社会保障体系对民?医药需求覆盖不足、中国传统健康疾病观念影响和消费者科学素质参差不齐等方面的复杂背景,同时也被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局限所制约。因此可以说中国的健康?业是特殊社会经济文化环境造就出来的,其?品拿到环境差异巨大的欧美或是颇?西化的日本市场,必然水土不服。
问题三、中国与国际法规不接轨
中国健康产业走出国门的更大障碍是各国法规和行政许可的限制,这种限制以技术门槛?依托。在日本和欧美国家,保健食品和膳食补充剂的管理更突出在如何宣示标示?品的健康或营养功效上,既包含审批备案,也注重市场监督。
美国政府将宣示分类?健康、结构功能和食物成分含量3大类,其中部分健康宣示实行审批管理,结构功能宣示则实行备案管理。欧盟2006年12月发布的管理法规更?严格,没有在美国备受评议的结构功能宣示的备案制度,但是在一定条件下对申请者的技术资料给予7年的保护。
日本的特定保健用食品的行政许可制度对比欧美国家,更加细致,但也曾受到范围限制过严和审批标准偏低等不同的批评。日本厚生劳动省在2005年做了修改,增加了审批更加严格的降低疾病风险的宣示,也增加了一些备案管理的营养素补充剂和其他固定格式宣示。
不同于美国的备案管理,日本对结构功能宣示也实行类似于中国的?品逐一审批制度。与中国限制27种保健功能的管理相比,日本虽然没有限制功能宣示的范围,但是所要求的材料和审批标准更?严格,投入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也要多得多,这应该说是中国企业进入日本市场最有形的障碍。
同样的,这也是中国健康产业业者突破不了欧美市场的主要障碍。
问题四、重视广告而轻科研开发
中国一些成功的企业实力不差,可投入在包装和广告的费用几百倍于研发费用。中国健康市场有一种说法,中国有几千年的草药应用历史,保健食品的发展方向应该是把上千年的中医药功效成分用科学技术萃取出来,也就是所谓的中药现代化的老路线。有了这样的框架,也难怪大多数健康产业业者只愿意拼死翻箱倒柜找老祖宗的遗产,而不愿意在研发上进行科技创新。其结果就是中国健康产业的方向与国际健康产业的发展相去越来越远。
故而中国健康产业应该设法甩开中药现代化的迷思,加强机能性食品的概念才能走进更广阔的国际市场。
(出处/直销世纪杂志第172期,2007/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