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盟 您成就会员梦想,伟盟成就您的事业
全球华人直销媒体第一品牌 · 创刊于 1993
最新最新

被迫加入,能不能反悔呢!?

最新 · 许宏仁 · 2008 年 2 月号 No.182 · 2008.02.01
被迫加入,能不能反悔呢!?
(解析) 延续上个单元所提到的状况,如果我们能事先就所要前往参与的说明会或训练课程的内容,先进行询问或了解的话,通常比较不会发生被迫购买商品的情况。可惜的是,在实务上,通常带领我们前往相关会场的,大都不是陌生人,而是我们的朋友或同学,因此,也让我们很容易忽略掉应该保持的戒心。 当然,在很多情况下,同学或朋友的邀约,确实是出于善意,希望能把成功或致富的资讯分享给我们,但在直销公司所使用或营造的招揽手法,往往却未必能给人正面的感受,因而也导致之后争议不断。 被迫加以尚有补救机会 如果,我们在参与相关说明会或训练课程之后,直销公司或其他直销商,借机要求签订参加契约或购买商品的话,应该婉转告诉对方,你需要一段时间考虑,尽量不要在当场做决定。 不过,直销公司或直销商,通常会希望你能当场加入,因此会使用特殊的「话术」来进行游说,比如他们会表示,先加入可以先「卡」个好位置,并表示会帮你安排下线,让你尽快拿到奖金;或者,表示公司目前正推出优惠的奖金制度或入会方案,以后将不再有这种机会;或者会表示直销商品将于近日涨价(特别是销售无形商品,例如生前契约、旅游服务)等等理由。而这无非都是希望你可以当日就决定加入,以免夜长梦多,而使他们努力营造出来的会场气氛前功尽弃。 如果你意志坚定,不受到他们话术或人情攻势的影响,能够全身而退当然是最好的状况,但有时候就正如前面的例子所提到的,由于交通不便、通讯不良,致使我们在说明会或训练会场的自由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特别是我们顾虑到家人会担心牵挂时,往往不得不先被迫而妥协。 但因为妥协而加入直销公司或购买商品,在离开会场之后,并不是没有反悔或补救的机会。 依法可申请解约退货 依照公平交易法第23条之1的规定,直销的直销商,可以在订约日起14日内以书面通知直销公司解除契约。直销公司应该在契约解除生效后30日内,接受直销商退货的申请,取回商品或由直销商自行送回商品,并返还直销商于契约解除时,所有商品的进货价金及其他加入时给付的费用。 除了法律有这样的规定之外,在直销商与直销公司签订的参加契约当中,也会有同样的规定。因此,当你迫于现场的情况,不得不有入会签约购买商品的情况时,记得于离开会场之后,应尽快依法去主张你的权利。至于直销公司会主张钱已经进帐、契约已经送总公司了,或你商品都已经开封了,这都不影响你可以办理退出退货的权益。 最后,就直销公司而言,即使在特别营造的气氛或场合当中,让参与的人不得已入会签约买货,也未必就能确保招揽到这个直销商或卖出相关商品。就算过了前面所提到的14日解除契约期间,直销商仍可随时终止契约办理退出退货,因此,对直销公司而言,以正当的推广、销售方式来从事直销行为,除可避免影响自己声誉之外,更可以节省掉日后耗费在直销商办理退出退货的行政成本。 至于直销商如何主张退出退货权利的程序或细节,将在后面的个案中仔细说明。 (出处/直销世纪杂志第182期,2008/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