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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件事--要比其他人更有喜感
成為有喜感的人的4種方法
1. 尋找一些有喜感的人
說也奇怪,在我這一生中,最難找到的東西之一,居然就是有喜感的人。而在我們朝夕相處的人之中,有喜感的人更是少之又少了;似乎人在成年以後,就變得乏味了。
常言道:「活得越老,就越少有什麼事物會令你發笑。」我認為這個說法不盡然全對。相反的,我年紀越大,反倒有更多的事物讓我發笑,也越少會有什麼事物令我煩惱或不知所措。在獨處時,會覺得比較有趣,那是一門藝術。但是當你和其他有喜感的人在一起時,你單純的樂趣就會倍增,而且感受更深。
如果要認真尋覓有趣的人們,那你就得留意觀察,看看他們是否具備下列特點:胃口好、對自己的工作感興趣、對事物有新的洞察力、能勇敢作抉擇。當然還有其他徵象,你一遇見就會察覺到,因為他們會立刻引發爆笑。不論當初是誰發現「大笑是最好的靈藥」,那人毫無疑問一定會贊同:享有多多樂事,對健康也有助益。而覓得一些常會使你大笑的人,就絕對能擔保你有健康、快樂的生活。由現在到永遠,這是你在死前為自己,以及全人類所能做的最大善事之一,這點毋庸置疑。
2. 和他人相處時,要「淡忘自己」
世上有些人看起來像是被詛咒了似的,絲毫也不想把他們的注意力和話題從自己身上轉開,這簡直是無可救藥!他們的話,不到5分鐘,就已經完完全全的令人厭煩,感到無聊、無趣,又單調,就連寫到他們都會疲憊!那種令人厭煩的談話,都肇因於自私,而成為快樂時光的頭號殺手。
一個好的準則就是,當你獨處時想自己的事,而當你和其他的人在一起時,就關心他人的事,對他人的生活和工作表示興趣。這不僅會贏得好口碑,被人稱讚為風趣、健談的人,同時也立刻會發掘出那些最具有趣味潛力的人。有件事你絕不會想要在死前做的,那就是:變成一個粗魯的、無聊的、自私以及令人厭煩的人。要避免成為那樣的人,祕訣就是:和他人相處時,要淡忘自己。
3. 做一個有喜感的人
要使自己比別人更有喜感的不二法門,就是使自己變成一個爆笑的人。在一個爆笑的家庭中長大,擁有一群風趣的親友,那當然是最理想不過的養成環境。
在你一生中,有件事相當重要,就是和你周遭大多數的人都相處的很風趣。他們包括:你的老闆、室友、玩伴、夥計、約會對象,以及你的配偶等等。有喜感的人們,會向我們身教自嘲的重要。而自我調侃本身就是一種崇高的修養,同時也滋潤心靈,使我們的心靈滋長得更為風趣。
經過了這許多年,我發現了兩個屢試不爽,常保喜感的方法:其一,就是使你自己充滿喜感,其二就是在時間上搭配得宜。我們每個人都擁有一個愛玩的靈魂,希望經歷最有趣又爆笑的時光;而每日對愛玩的靈魂的照顧和培養,就是我們每個人的神聖任務,直到我們兩腳一伸的那一天為止。
時間搭配得宜,及時行樂,就是使你充滿喜感的輔助條件。你必須小心留意每天發生的事情,等待發生爆笑事情的時刻。而最有可能發生爆笑場面的時刻就是當下,時機稍縱即逝,機不可失。
因此你得格外留意一天中的某些部分,不論是奇怪的、擾人的、無聊的、感人的以及鬧哄哄的時刻。而這些趣事都是高能量的中心,最有可能帶給你舒緩和寬慰。你要在每一個跳蚤市場以及車庫裡的大減價賣場停下來,而在夏至時,去參加康島美人魚節的慶典。一個有喜感的人永遠會注意當下,很少會錯過尋找趣事的機會。
4. 看似樂事,又沒觸犯十誡,那就放手去做吧!
雖然在同一個句子中討論玩樂和十誡,聽起來有點給他那個大逆不道,但我仍然覺得這兩件事情並不互斥。我也覺得,若想比別人具有更多的喜感,這兩項指標是我們尋覓樂子時的基本限度,讓我們知道適可而止,才不至於傷害別人或被傷害。「人生而平等」的觀念,是為了防止我們無止境的追求快樂,傷害了別人和我們自己。
想要比別人擁有更多的喜感,我建議你想出自己的誡律,自己的生活規條。「不攻擊別人」是好的。「把你的牲口牧養在大牧場上」也是好的。十誡可能是一套我們既知最有名、最可靠的規條,也可能是世界上最早的行事清單。沒有人非常喜歡規章制度,因為它們看起來總像是會妨礙我們過一段美好的時光,但是若少了那些規則,你根本不可能獲得比別人更多的樂趣。因此只要看似樂事,又沒觸犯十誡,那就放手去做吧!
(本文摘錄自張老師文化公司出版《不無聊啟事錄》一書,作者卡洛‧賈考絲姬)
推薦語:本書經由詼諧逗趣的文字與插圖,引導你重新體驗一個豐盛的生命、幽默的力量、人性的黑暗面及光明面,以及堅定的信仰力量。(出處/直銷世紀雜誌第100期,2001/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