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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該如何利用媒體?
你該如何利用媒體?
一位美國作家說:「如果你沒有出現在電視上,那麼怎能算是名人呢?」
美國人膚淺得只會看電視嗎?
全世界的人都膚淺得只會看電視嗎?
YES,SIR。
根據一份針對台灣年輕人所做的調查,發現他們最大的願望,不是反攻大陸,不是解放黑奴,不是當總統,也不是做企業家,他們只希望能──出名。
時代考驗青年,青年創造時代。這一個時代的青年,顯然已經擺脫了升官發財的傳統想法,也不再背負起國家民族的古老使命,現在他們只為自己著想,而他想做的無非就是──一個出現在電視上的人。
單單提出電視,似乎有欠公允。事實上,報紙、雜誌、廣播、書籍、甚至網路,都可以讓人曝光,幫人成名。
這一切的途徑,我們稱之為傳播媒體,或者簡單說,就是媒體。
而世界上的人,也可以簡單分成兩類:一種是出現在媒體上的人,叫做名人;另一種人,則等於不存在。
哲學家說:「我思,故我在。」我會思想,所以我存在。現代人的哲學應該是:「我秀,故我在。」我能夠在媒體上秀出自己,所以我存在。那些不能、不懂、不甘願秀出自己的人,無法證明自己存在,所以一概以不存在的幽靈視之。
講到哲學,好像太嚴肅了。媒體絕對不是一個嚴肅的玩意兒,大部分人也從來不尊重它。根據統計調查,對報紙上所刊登出來的東西,覺得信任的人,還不到一半;至於對電視上所放映出來的東西,覺得信任的人,我想,不必調查了,免得讓幹電視這行的人尷尬。
當然,信任並不重要。信任自己老公老婆的人,大概也不到一半,不過他們還是可以日夜廝守。
我們和媒體也是一樣吧!
不信任,卻日夜廝守。沒什麼道理好講。
我自己幾乎做遍了各種型的媒體;報紙、雜誌、出版、電視,都曾經留下我的足跡。
在一個演講的場合,我和另一位主持人都曾經是媒體工作者,因此聽眾當中有人就提出一個想當然耳的問題請教我們。這問題是:「要如何利用媒體?」
這個問題似乎也反映出現代人最強烈的需求,希望能夠掌握住媒體,讓它為自己所用。
另一位主講人提出很多方法,譬如搜集名單、發消息、推銷自我等等。
他提出的意見都很專業,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我總覺得沒有搔到癢處。因為在我想來: 「你是不可能利用媒體的!」
嗯,我正是這樣回答。
問話的聽眾張大嘴巴,似乎無法從驚愕中回過神來。什麼?不可能?
「你是不可能利用媒體的,你只能被媒體利用。」老神在在的我,慢條斯理陳述一種奇特、但可能無比正確的觀點。
不要想去利用媒體,想都不要想。
利用,是希望花最少的力氣,得到最大的收穫。可是在媒體上,你能得到的實質收穫,永遠是廉價的。
接受採訪,所得費用:零。
刊登照片,所得費用:零。
上廣播節目,所得費用:零(正常情況);750元(不正常情況下的最高所得)。
上電視節目,所得費用:1350(1500元,扣10%的稅後所得,據說那10%的稅其實是可以不必扣的)。
上網站聊天,所得費用:零。(雖說是新型態的媒體,但別指望會有新型態的酬勞。)
很多人會好奇,不知道每天出現媒體上的人該有多麼「好康」。事實如何,現在你該知道了吧!
當我說:「你不可能利用媒體,你只可能被媒體利用。」我也是在告訴你,先準備好,你即將被利用、被剝削。然而,這一切都是值得的,你會得到你最終想要的東西──出名,變成一個名人。
「利用或者被利用,並不重要;成名,才重要,對不對?」我反問那位聽眾。
他很用力地點頭,似乎連折斷脖子也不在意。
朝聞道,夕死可也。
和媒體打交道,是現代人必須修習的大道,而懂得「利用」與「被利用」的心態調整術,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一線之隔,天堂與地獄、光明與黑暗卻從此分道揚鑣。
坦白說,一心只想利用別人,本來就是一種偏差的心態。人生在世,能做到「我為人人」,自然善有善報,最終成就了「人人為我」。
以前有一位老師常常苦口婆心地告訴我:「要創造被利用的價值。」
當時,涉世未深,聽不懂這句話的意思。
直到接觸媒體之後,才恍然明白,利用不如被利用,而即使心甘情願被利用,也要看你有沒有價值,別人肯不肯歡歡喜喜拿來一用。
就在演講結束後,許多聽眾蜂擁上前,團團圍住主辦單位(也是一家媒體)的負責人,紛紛向她表明,自己萬分樂意被利用,但求媒體給個機會。
甚至有人誇張地揚言:「被剝削,在所不惜。」
唉,名利之為害,大矣!
不過話又說回來,世界上只有兩種人:一種人樂意被剝削,別人也樂意剝削他;另一種人樂意被剝削,別人卻還不屑剝削他呢!
至於何者是幸,何者不幸,倒也難說。
被剝削、被利用,因而得到拋頭露面、揚名立萬的機會,當然也是好事。只不過,下一步卻又要面臨更殘酷的考驗。
名人會老,媒體不死。
每天吞吐大量資訊的各類媒體,為了自身的生存,必須不停消耗名人,把他們加工、處理,吃下去,再拉出來。而且追隨著春夏秋冬的變化、股票指數的上下、群眾心情的起伏,又必須適時替換新舊面孔。
媒體的生存和任何一個自私的人沒有兩樣。
喜新厭舊,趨附權勢,盲目追逐流行,今天有了新歡,昨日的舊愛早就扔在腦後。新聞就是要新,新聞人物要像新鮮水蜜桃一樣,鮮美多汁;一絲絲傷痕、一絲絲晦暗、一絲絲過時的氣味,絕不容許。
所以,你知道,在被利用、被剝削之後,接下來的命運,自然是被隨手揚棄,宣告報廢。
根據日本人的計算,日本藝人的演藝平均壽命,是5年,比10年前縮短了約2年半;其中男性偶像當紅的平均時間是2年半,也比10年前縮短了大約1年。對一個高曝光率的媒體人物而言,他的內涵、才華、表現固然重要,但更關鍵的問題是,他明天是不是會被消費殆盡。
回想起,這些年來我所迷戀的男性偶像,也似乎每年都在更換。舊的海報看膩了,撕下來,換上去的總是一張新面孔。
佛家說:「不執著。」
媒體充滿著佛的智慧,媒體是從不執著的。
佛法無所不在,媒體亦無所不在,我們市井小民日日接受著他們的度化,我們也無所執著,無所依戀,來來去去,不過是幾張面孔罷了!
至於是被利用、被剝削、還是被報廢,全是他家的事,我心清澄,一塵不染。
(出處/直銷世紀雜誌第82期,1999/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