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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合法少繳稅,多賺錢

最新 · 李煥珪 · 2000 年 2 月號 No.86 · 2000.02.01
教你合法少繳稅,多賺錢
攝影/周明賢 大部份直銷人一開始都只是為了增加收入兼職做直銷,由於本身努力做直銷的收入增加後,才將白天的工作辭去把直銷當事業經營。正因為收入增加了,每到隔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就要繳納很多的稅負,辛苦賺的錢竟要繳這麼多稅當然心疼。有沒有什麼方法能使稅少繳一點?財政部對於直銷的規定又是如何? 想要節稅,你就要了解相關稅法規定,才能爭取自身最大權益。 財政部將直銷業者的收入分為營利所得、佣金收入及其他所得。營利所得是零售差價;佣金收入是因下層直銷商向直銷事業進貨或購進商品累積積分而取得的業績獎金;其他所得則是本身進貨或購進商品累積積分而取得的業績獎金。 養成記帳習慣,個人報稅不吃虧 如果平時有記帳就能將進貨、拜訪客戶所發生的差旅費、舉辦產品說明會及充電成長所發生的費用及其他有關的直接必要費用都當做費用,把收入減掉上述費用後的餘額就是所得,用以申報綜合所得稅;這是最合理的報稅方式,也最能清楚從事直銷所增加的收入,但是要整理憑證及記帳較為麻煩。 整體來說,直銷業者除設立公司者外,都沒有記帳的習慣,因此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只能依直銷事業參加人進貨資料申報表所記載建議售價的總金額(若無建議售價則按同業利潤標準核算售價總金額)的6%做為營利所得;然後將扣繳憑單上給付總額當成所得再與薪資所得等一同申報(進貨金額在5萬元以下者,可以不算營利所得)。這是最簡單的報稅方式。 若從扣繳憑單的格式代號來細分,可分為9A與92兩種,扣繳憑單格式9A者可以將給付總額的20%當費用,也就是說只要將給付總額的80%當所得來申報即可;格式92者將給付總額其他所得申報之。 從事直銷會因不同階段而有不同節稅方式,剛加入時若進貨金額未超過5萬是可以不用計算營利所得,此時收入增加不多,用簡單的報稅方式即可。逐漸地,客戶與下線同時增加,佣金收入也越來越多,就該採用記帳的方式來申報綜合所得稅,若是用記帳的報稅方式還是繳很多稅就要考慮設立公司。 成立公司組織,兩稅合一大節稅 公司平時就會記帳,且只有營利所得與佣金收入要報稅,其他所得則算是進貨成本的減項。申報所得稅時可以營利所得或佣金收入(選較高者)按6%或10%當所得計算營利事業所得稅。此種方式報稅可節省大額稅負,最適合佣金收入超高者。 自1998年度起,我國開始施行「兩稅合一」制度,將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綜合所得稅合而為一,即公司所繳的稅可以分配給股東或退還股東抵繳25﹪的綜合所得稅,因此以設立公司來申報所得稅不會重複課稅,因此公司階段所繳的稅款只是暫繳性質,並無實質稅負,可說是最好的節稅方式。 (本文作者為中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出處/直銷世紀雜誌第86期,20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