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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信用卡,很方便但不要隨便
錢的事當然非同小可,因此莫遲疑,莫糊塗,趕快一讀以下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提供的資訊,做個聰明的持卡人:
1.如果家人或朋友是你的附卡使用者,那麼他們所有的消費還款信用紀錄都是你(主卡)的責任。
2.當你收到所申請的信用卡、續卡或補卡時,都應立刻簽名,並向發卡銀行(公司)做開卡動作;舊卡必須剪碎,以免遭冒用。如果你申請的新卡遲遲未收到,儘速向發卡銀行(公司)查詢。
3.發卡銀行(公司)為吸引消費者,常有很多促銷活動,提供信用卡申請人特別優待,例如免年費、年費打折、贈品等等。但是這類優惠通常都是短期或只有一次,申請錢先要精打細算清楚,不要被一時的促銷所迷惑。
4.信用卡遺失或被竊,你有責任立即向發卡銀行(公司)掛失,否則就要負擔被盜刷的簽帳金額。而且即使是提供「失卡零風險」的發卡銀行(公司),你也要主動掛失,以防止盜刷損害你的信用。
5.只有在你沒有「未清償之餘額」時,發卡銀行(公司)才能讓你享有「寬限期」。
所謂寬限期是指持卡人的消費當日至消費開始計息的期間,換言之,這段期間內是不計利息的。各發卡銀行(公司)的寬限期計算各有不同規定,但是若你上個月還有簽帳餘額結轉下來,那麼你的新消費就會開始計息。
6.持卡人預借現金不但要扣手續費,還要扣利息,而且通常沒有寬限期,所以當你一收到預借的現金,馬上開始計算利息。
7.循環信用是一種信用貸款,可以幫助你理財,讓你不必在繳款期限內將所有消費金額一次付清。不過每家發卡銀行計算利息的利率、起息日、本金,或動用循環信用後的每筆消費是否要計算等等都不盡相同,因此你應先了解發卡銀行的規定再使用,以避免日後起糾紛。
8.地址、電話更改時,你有責任通知發卡銀行(公司),否則帳單不能如期寄給你,又無法與你聯絡上,你小則可能被多扣利息,大則留下不良的信用記錄。
(出處/直銷世紀雜誌第86期,2000/03/1)
